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芋头米粉太诱人? 大街上竟被公然行抢

时间:2024-12-01 11:00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阅读:
超香芋头米粉,在大街上公然行抢也要吃上一口,遭新竹地院判刑。(记者蔡彰盛摄)

超香芋头米粉,在大街上公然行抢也要吃上一口,遭新竹地院判刑。(记者蔡彰盛摄)

〔记者蔡彰盛/新竹报导〕到底是哪家的芋头米粉如此飘香,竟在引人大街上公然犯罪?新竹市宋姓男子在车站附近见戴男手提1袋芋头米粉,竟将其推倒抢走米粉后逃之夭夭,经路人报警当场逮捕,宋男虽狡辩米粉是在路上捡到,但法官根据监视录影还原整个行抢过程,依抢夺罪判刑5月。

法官调查,今年8月14日下午5点多,宋男在新竹市见戴男手提芋头米粉1袋(价值80元),竟趁戴男不及防备之际徒手抢夺,得手后旋即步行离去。嗣因路人见状报警,经警到场后逮捕宋男并调阅监视器影像,而查得上情。

宋男矢口否认抢夺,辩称没有抢夺,是从地上捡到的,然而法官当庭勘验现场录影光碟,可见当时被告是靠近被害人,并以徒手拉扯被害人后,被害人跌倒。而戴男也说,对方抢手上的米粉,他就摔倒了,遭抢夺后有求救,附近人帮他追那个抢匪。

证人说,当时有一男子突然骂他三字经,之后听到戴男喊东西被抢,追呼骂他的男子抢东西,他就尾随该男子并拨打110,后来警方在新竹火车站地下道出口压制该男子。

法官审酌被告不思守法自制,循正当途径获取所需,竟贪图一己之私而抢夺他人财物,显不尊重他人财产,其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恐慌,对于社会治安及民众财产安全产生危害,其行为应予谴责,考量其否认犯行,迄今未赔偿被害人任何损失,最后依抢夺罪判刑5月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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